新年新气象 奋斗创未来******
元旦假期,天津市线下餐饮、旅游、购物等消费业态回暖迹象显著。图为2022年12月31日,市民游客在天津市金街步行街购物休闲。
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摄
“深海一号”二期工程海上钻井现场。
(中国海油供图)
走过2022年,迎来2023年,中国迈上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网友满怀憧憬,他们相信,“明天的中国,奋斗创造奇迹”。
捷报频传“开门红”
新年伊始,捷报频传。
国产大飞机迎来新年首飞。据人民网微信公众号报道,新年第一天,东航全球首架C919国产大飞机,执行航班号为MU7809的验证飞行航班,从上海虹桥机场飞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是自2022年12月26日以来,C919的第9架次验证飞行,也是在2023年的新年首飞。验证飞行主要是验证航空公司安全运行C919飞机的能力。国产大飞机C919是一款全新的机型,研发制造是“上半场”,转入商业运营是“下半场”。
重型燃气轮机取得新突破。据科技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1月3日2时48分,首台全国产化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在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园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步入自主重型燃气轮机领域运行阶段。重型燃气轮机是发电和驱动领域的核心设备,是一个国家重工业整体实力的重要象征。
新年伊始,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中开工、加速推进,各地凝心聚力,奋战“开门红”。
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文章《稳投资,重大工程挑大梁》,展示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新作为新气象——
海下千米勘探深钻。1月2日,“深海一号”二期工程完成了第一口井的表层喷射作业。12口井的钻井总井深超过6万米,可使“深海一号”的天然气高峰年产量增至45亿立方米,相当于海南岛2021年天然气消耗量的90%。
胶东半岛山间筑坝。1月1日,国网新源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为山东电网增加了60万千瓦优质调峰能力。电站设计年发电量27亿千瓦时,预计今年年底前6台机组全面投产。
在文章留言区,网友写道:“勠力同心、勇毅前行,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固根基,稳增长”“惠民生、利长远,重大工程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客户端报道称,“赶前抓早”开好局,“铆足干劲”抢先机,中国大地上,一个个重大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推进,正一步步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新年的第一天,福州第一季度177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983亿元,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雄安新区首批市场化项目——雄安·电建智汇城迎来首期开园运营,40多家企业集中入驻……
开局之年活力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神州大地涌动着发展进取的蓬勃活力。
新的一年,复工复产加快推进。
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写道:机器转起来,工人忙起来,订单多起来,消费旺起来,物流跑起来……各地按下经济恢复“快进键”,复工复产加快、复商复市回暖,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得到进一步激发,动能正在积蓄、活力正在释放。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今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
据新华网报道,当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青海西宁至四川成都高速铁路全线首座开挖隧道——红原2号隧道施工现场已是一片繁忙景象。岁末年初,“高质量发展”成为拓展回稳向上态势的关键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复工复产,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加快恢复,经济活力正在不断释放。
央视新闻客户端推出“开局之年看中国”直播。1月3日是2023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全国各地正在逐步推进复工复产。直播团队走进江西九江集装箱码头,看到工人正抓紧时间装运货物,送出新年新货;探访上海快递配送中心,跟着快递小哥开启“送送送”模式……
新的一年,消费市场加速回暖。
据人民网报道,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期,北京消费市场暖意融融。北京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5.3亿元,恢复至去年同期的83.8%。人来人往的餐馆,悠闲漫步的购物者,琳琅满目的商品,绚烂夺目的沉浸式展览,激情四射的冰雪运动……熟悉的、热闹的、生机勃勃的“烟火气”回来了,北京正在恢复往日的活力!
据央视网报道,元旦假期,各地消费回暖。在江苏淮安,非遗市集上商品琳琅满目,不少市民驻足购买。在四川广汉,60米长的夜市,卤味烧烤、经典小吃等各类美食吸引了大批食客。线下消费回暖,线上消费火热。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6.5%,新年装饰品、葡萄酒、年夜饭预制菜等品类热销,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8.0%、90.7%和69.6%。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经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元旦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271.34万人次,同比增长0.44%,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元旦假日同期的42.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恢复至2019年元旦假日同期的35.1%。元旦期间,城市周边游、近程游、休闲游仍是主流,冰雪、温泉、露营等高品质玩乐体验受到游客青睐。同时,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中远程旅游实现稳步复苏。
在购物、餐饮、旅游、文体等消费市场的暖意中,网友真切感受到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网友“静思”说:“餐馆开始排队等位了。”网友“杉木”说:“城市逐渐恢复到我们熟悉的样子。”网友“星空之约”说:“期待经济一步步回升。”
砥砺奋进新征程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变的是万千奋斗者拼搏的身姿。今天的中国,奋斗铸就伟业;明天的中国,奋斗创造奇迹。
大江南北、城市乡村,许多人以奋斗开启新的一年。
在人民网上,一篇题为《各地干部群众迎新年——奋进新征程明天更美好》的文章写道,元旦假期,许多人还在辛苦忙碌。1月1日7时30分,中铁广州局深圳公司白云棠溪项目跨石井河首联底腹板正式开始浇筑混凝土,架子工覃振贵常年穿梭于钢筋森林中;1月1日9时20分,在湖北省麻城市沪蓉高速中馆驿服务区停车场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黄黄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柳智和同事们正在维持行车秩序……
在光明网上,一篇题为《他们,用劳动为新年起笔》的文章写道,元旦假期,许许多多劳动者坚守平凡岗位、埋头耕耘,以辛勤的劳动起笔2023新的一年。“欢迎乘车,兹莫格尼(吉祥如意)!新年好!”安全巡视、重点服务、问候新年,29岁的彝族列车长阿衣布卡在车厢里忙碌着。1月1日清晨,她值乘成都南开往昆明南的D851次复兴号列车。在她心里,能在新年的第一天为乡亲们服务,是一件重要且幸福的事。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惟有奋斗才能成就美好未来。
“走进充满希望的2023年,满怀信心、坚定前行,每个人都大有可为也将大有作为。”人民日报客户端一篇评论这样写道,如果你是忙碌在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可以用冲锋在前、奋战在先体现初心使命;如果你是劳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可以用卓越的劳动争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如果你是在田间地头耕耘不辍的农民,可以用辛勤的汗水获得丰收、保障粮食安全;如果你是引领市场潮流的企业家,可以用抢抓机遇、奋勇争先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如果你是奋战在创新攻关中的科研人员,可以用潜心钻研、矢志创新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把劲……国家发展为每个人走好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提供了舞台和机会,而每一个人向着梦想的努力奔跑,将会让中国始终充满勃勃生机、旺盛活力。
新华网发表评论指出,以奋斗为笔,我们书写极不平凡的2022;以梦想之名,我们拥抱充满希望的2023!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得到极大激发,中国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得到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蓬勃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踏上新征程,向着新的奋斗目标砥砺奋进,明天的中国一定会更加美好。(潘旭涛)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